第25章 我在永劫百分百振刀

  沈妍还记得,自己第一次看见陆煜涵的时候,是在北大的操场边。那个时候的她,穿梭过大半个北京城,只为了来目睹曾经自己很喜欢的北京大学。

  她的成绩不好,所以勉强只能考上了一所北京的二流大学。怀着一颗虔诚的心,她走进了北大的校园。

  路过宽阔的操场的时候,她的鞋带突然掉了,蹲下来刚绑好,一个球就突然飞了过来,她反应过来的时候,一行鼻血就流了下来。

  抬头,就看到了站在她面前的男生,飞扬着笑意,白皙的脸上却是不好意思的笑容。男生看着她,有微微的惊讶和出神,很快就朝她伸出一只手,示意要拉她起来。

  她看着男生张扬的笑意,把男生的反应尽收眼底,心里暗暗地打起了小算盘。她没有接过他的手,而是自己站了起来,然后完全不理会他的惊讶和尴尬,就一个人继续走了起来。

  走了几步,身后的男生就赶了上来,拦住了她,很欣赏地看着她说:“我喜欢你,有没有兴趣做我的女朋友?”

  彼时的沈妍,刚进入大学,就以姣好的外貌被封为校花,多少男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。但是她不是胸大无脑的人,而且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,所以她宁愿选择单身,也没有接受那些男生。

  而现在,她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男生,有着几乎完美的五官,加上眼里的那种对自己的欣赏,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刚才就已经心动了。没有接过他的手,只是想试探男生对她有没有兴趣。

  现在看来,什么东西都水到渠成了。所以她看着面前的男生,微微地笑着说:“好啊。”

  省略了其中复杂的过程,一段感情就这样开始了。沈妍自诩自己一向是一个聪明的女孩,而这次,也不例外。

  两个人不是在同一所学校,所以见面难免有些困难,加上陆煜涵的课程多,所以他们连打电话的时间也没有多少。经常是沈妍踩着自行车,穿梭了大半个城市,只是为了能和心爱的男生见上一面。

  渐渐地熟悉了之后,沈妍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陆煜涵。她喜欢他的沉着和冷静,她喜欢他的出色。但是很多时候,当陆煜涵跟她说起那些世界文学名著的时候,她只能是静静地聆听,什么也说不出,因为她不喜欢看书,更不喜欢看那些无聊的文著。

  她抛弃了心底的那份算计和小聪明,还有伤痕累累的曾经,像一只拔掉刺的刺猬一样,全心全意地跟他在一起。

  当沈妍以为他们的感情慢慢地升温的时候,却不知道,有些事情,真的是当局者迷,旁观者清,而她以为的感情,真的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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